5.6 型钢悬挑脚手架计算 5.6.1 悬挑脚手架的悬挑支撑结构有多种形式,本规范只规定了施工现场常用的以型钢梁作为悬挑支撑结构的型钢悬挑梁及其锚固的设计计算。 5.6.2 型钢悬挑梁上脚手架轴向力设计值计算方法与一般落地式脚手架计算方法相同。 5.6.3~5.6.5 考虑到型钢悬挑梁在楼层边梁(板)上搁置的实际情况,根据工程实践经验总结,本规范确定出悬挑钢梁的计算方法。 说明:悬挑钢梁挠度允许值可按2l/250确定,l为悬挑长度。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第3.5.1条及附录A结构变形规定,考虑以下条件确定的。 1 型钢悬挑架为临时结构; 2 每纵距悬挑梁前端采用钢丝绳吊拉卸荷;钢丝绳不参与计算; 3 受弯构件的跨度对悬臂梁为悬伸长度的两倍; 4 经过大量计算,计算结果符合实际。 5.6.6、5.6.7 型钢悬挑梁固定段与楼板连接的压点处是指对楼板产生上拔力的锚固点处。采用U形钢筋拉环或螺栓连接固定时,考虑到多个钢筋拉环(或多对螺栓)受力不均的影响,对其承载力乘以0.85的系数进行折减。 5.6.8 用于型钢悬挑梁锚固的U形钢筋或螺栓,对建筑结构混凝土楼板有一个上拔力,在上拔力作用下,楼板产生负弯矩,此负弯矩可能会使未配置负弯矩筋的楼板上部开裂。因此,本规范提出经计算并在楼板上表面配置受力钢筋。 5.6.9 在施工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对型钢梁下混凝土结构进行局部受压承载力、受弯承载力验算。由于混凝土养护龄期不足等原因,在计算时,要注意取结构混凝土的实际强度值进行验算。